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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界之写轮眼
杨素贞
60003万字
75469人读过
连载
第二十三章 先除内患******岳亨可一点也不明白,所以把眼睛瞪得大大的,看着岳飞和黄纵。岳飞见岳亨一脸迷糊的表情,不由笑着向黄纵说道,“黄知府,你来解释一下。”黄纵也不谦让,对着众人抱了抱拳,同样笑着说道,“那黄某就献丑了。试着说一下,请岳团练使指正。阿弥陀佛教自方腊死后,蛰伏了数年。现在却在应天突然纠集了上万信徒,围攻木兰寨,此举颇显诡异。木兰寨就算地理位置重要,是我应天门户,似乎也不值得阿弥陀佛教大动干戈。他们有那么多人,就算不来攻打我应天府,至少也应该去攻打虞城县。我相信,如果他们真去攻打虞城县,就凭只会逃跑的杨知府和惟杨知府马首是瞻的杨都监是抵挡不住的。”说到这两位应天府名义上的最高领导,黄纵的语气里有不加掩饰的鄙夷。作为一个有抱负的读书人,他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尸位素餐的官员。黄纵看了众人的脸色,发现张宪和王贵似乎也明白了,只剩十八岁的岳亨还是一脸茫然,于是继续说下去。“如果他们只攻打木兰寨,我可能认为他们和木兰寨有深仇大恨。但是当我今天发现在应天府至少也有他们的上千信徒时,我就明白了,阿弥陀佛教的目标绝对不仅仅是木兰寨,而是我应天府城。他们围攻木兰寨,就是想要调虎离山,把我们的护民军团练引到木兰寨,然后让城里的这上千信徒突然起事,就可以让我们失去应天府。”这时候张宪提出了自己的疑问。“就算我们中计了,也不会把所有兵力都调往木兰寨。就算我们只留下数百兵力,恐怕也不是这上千信徒可以对付的。拿下应天府?他们哪来的信心?”黄纵看着张宪,笑了笑,没有说话。倒是岳飞回答了张宪的问题。“贤弟,他们并不想拿下应天府,他们只想让我们失去应天府。上千人也许拿不下应天府,但如果只放火的话,绝对能把全城烧成一片废墟。毕竟从方腊开始,阿弥陀佛教最擅长的就是放火烧城。他们在江南烧了十余城,现在又想把应天府烧了。他们毁了江南,现在又想毁了我中原。”看到众人骇然的眼神,岳飞特意停顿了一下,再次开口的时候,语气突然转冷。“可是只要有我岳飞在这里,谁也别想毁掉应天府。金人不行。阿弥陀佛教也休想。他们想把整个中原的城市都毁掉,把所有的百姓都变成流民,流离失所,我却偏要保住这些城市,这些百姓,让他们企图落空。”黄纵佩服地看着岳飞。他最欣赏岳飞的就是这一点,始终把地方百姓放在心上。为了保护这些百姓,可以不惜一切代价。黄纵有点奇怪地说道,“岳团练使,你不觉得奇怪吗?阿弥陀佛教的人一向只擅长装神弄鬼,什么时候如此精通兵法了。更重要的是,我感觉他们布下这个调虎离山计,虽然简单,但却好象吃定了岳团练使。设下这条计策的人似乎知道岳团练使一向看重百姓,绝不允许有村庄寨子在自己眼皮底下被攻破。那么他们攻打有三千多人丁的木兰寨,让岳团练使领兵去救。而木兰寨离应天府三十余里,如果派步兵去救,一来一回,至少也需要一天的时间。在这个时间里,他们足以毁掉应天府了。”岳飞点了点头,表示赞同黄纵的分析。“黄兄所言有理。我也有这种感觉。似乎这个人设下这个计策,主要就是冲着我来的。这人摸准了我的心理。我虽然不知道这人是谁,但我感觉这人就在我们应天府,至少也在应天附近。他肯定通过我这几天的作为推断出了我的性格。如果可能,我倒要见见这个人,问问他为什么如此恨我大宋百姓,非要害得他们流离失所才甘心。”岳亨在一边叫道,“肯定是金狗。只有金狗才有那么坏。只有金狗才会这么恨我大宋百姓。大哥,你一定要把这个藏在应天府的金狗找出来干掉。”看到岳亨一脸的愤激之色,岳飞不由摇了摇头,“小亨,你要记住,并不是只有金狗才会如此狠毒。有时候,我们宋人里的败类为了自己的私欲,做出的事情会比金人更毒更坏。”既然看出了阿弥陀佛教的阴谋,自然不可能再按着他们的设计走。岳飞认为凭吉倩岳翻的二千多人马,就算抵不住上万阿弥陀佛教信徒,自保也没有问题。设计阴谋的人低估了岳飞对自己一手带出的军队的自信。岳飞当即决定亲自带兵,和王贵兵分两路,各自干掉那两个阿弥陀佛教窝点。这时候天已黑透,黄纵派出去跟踪信徒的几个衙役全都来到了军营,报告那些信徒的去向。除了有几个回到了那两个流民窝点外,其他的汉子则都去了城中一个富户的家里。那富户名叫吕福,也算是应天城有名的中等世家了,靠贩卖私盐起家的。现在看来,他那样的中等家底之所以能在私盐贩子中立住脚,凭的就是阿弥陀佛教的力量。不过这吕福平日里名声甚好,时常赈济孤贫,论起在应天府百姓心中的名声,可以说仅次于李八少。为了不让应天其他富户认为护民军团练有抄家之嫌,岳飞特意让黄纵带上几十个衙役,以官府的名义前去抓捕吕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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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章节:第521章 教主夫人给您劫来了(2022-06-30 18:09:58)
更新时间:2022-07-01 03:38:35
人海中
三十七章 母爱如山******月上中天时,岳飞一行人疾行在通向隐秘山崖的山路上。因为看见了牛老夫人,岳飞更加思念自己的母亲,一刻都等不得,所以决定连夜过来。跟随岳飞过来的,除了岳云高会民,还有吉倩牛皋。吉倩早把自己从骑兵师师长的位置上拿下来,放在了岳飞亲兵队长的位置上。所以无论岳飞去哪里,吉倩都会跟着。牛皋跟来,则是为了向岳母和霍锐赔罪。其实冉青也想跟过来的,却被岳飞干脆利落地拒绝了。因为岳飞发现冉青看着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古怪,有点含情脉脉的感觉。岳飞虽然不是风流种子,却也明白冉青的心思。岳飞认为这是自己在杀虎沟枪挑巨石救了冉青的缘故,小姑娘认为救命之恩,就要以身相许,才会把一颗芳心系在自己身上。但岳飞可向来不认为救命之恩就一定要以身相许的。再说岳飞对冉青没有一点意思。他完全把冉青当成了一个略有智谋的小姑娘。岳飞心域辽阔,宛如大海,但情感只占了极小极小的一部分。并且那一小部分柔情也全都放在了李孝娥身上。根本不可能分给别人一丝一毫。正如后世的某位大作家所说的,弱水三千,我只取一瓢饮。九月的月亮高悬在太行之上,给整个山脉罩上一层清冷之气,一座座披着夜色的山头,宛如蓄势待发的猛虎。快要落尽树叶的树林显得疏朗了很多,但经常会有幽蓝的鬼火从林中升起,在飘渺的树叶间飘荡。岳云虽然胆大,连金兵都用投枪投死了一个,但毕竟是九岁的孩子,刚看到那些鬼火时,不由地惊叫了一声。高会民更是不堪,早就吓得两腿发软,在念天灵灵地灵灵的驱鬼经了。岳飞沉声说道,“云儿,你害怕什么?会民,你念的什么玩意?我听说你已经考上了秀才,怎么还信这些怪力乱神之事?难道没听说过人血为磷的说法吗?你们看到这些鬼火,不应该害怕,反而更应该努力习文练武,将来杀退金狗,让我中原百姓不再填尸沟壑。因为这些鬼火多是无人埋葬的死者骨殖所引发的。鬼火自然就会在中原大地上绝迹。何怕之有?”小孩子最容易被科学洗脑的。岳云高会民刚才之所以害怕,正是因为听岳母讲鬼故事太多了。一听岳飞说鬼火不过是干枯的人血,二人顿时胆气一壮。这时候,几朵鬼火晃晃悠悠地飘到了岳飞面前,岳飞一口气又把它们吹了出去。那几朵鬼火又飘到岳云面前,岳云陡然伸出手,竟把一朵鬼火捏灭了。抖抖手说,没什么,不烫手。牛皋吉倩两人也连吹几口气,把鬼火吹得再不敢沾身。牛皋看着无所畏惧的岳云赞道,“岳帅,云公子将来必是虎将一员啊。”岳云心想,那当然,我这个儿子可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猛将。不过他对牛皋称呼岳云为云公子极为反感,正色说道,“兄长千万不要如此见外。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,我们前世就是兄弟,所以今生也是兄弟。在你面前,岳云永远都要喊你牛叔叔。你以后直呼他小名即可。”牛皋沉默了一下,方才应道,“好吧。如果我再如此客气,倒显得虚伪了。”吉倩捶了牛皋的肩膀一下,咧着大嘴说道,“牛大哥,你早就该如此了。咱们都是兄弟。在军帐里,自然地位分明。如今不过是在月夜行路,干嘛还记得那些身份职位呢。四海之内皆兄弟。互称兄弟不好吗?”牛皋这次只回答了一个字。“好。”月光照在牛皋的脸上,只照见他一脸坚毅和平静,却照不见他内心的惊涛骇浪。今天之前,在这世上,牛皋只有一个好兄弟。如今,他却又多了两个。无论是岳飞还是吉倩,是真的把他当成异姓兄弟了。牛皋在心中默默发誓,俺牛皋一定要练出一支天下无敌的步兵师,让天下人都看看,我老牛配做岳飞的兄长。岳母藏身的山崖离二龙山十多里远。岳飞等人脚程甚快,除了高会民是个文弱书生,跑了几里路,有点气喘吁吁外,其他人都是气脉悠长,脚步丝毫不慢。就连岳云都比高会民跑得快很多,并且一边跑,一边还嘲笑表哥。“会民哥,往日里你教我识字,我就识字了。但我教你站桩时你不站,这下知道站桩的厉害了吧?”若是放在平时,高会民早和岳云斗上嘴了。但此刻他只想张大嘴巴多喘一口气。哪里还有和岳云斗嘴的力气。吉倩是个急性子,看高会民在后面跑得像个蜗牛,实在急不过,就想把高会民扛在身上。但被岳飞喝住了。“吉倩,不要帮他。身为一个书生,不能手无缚鸡之力。古之君子,上马可击狂胡,下马可草军书,看看我朝的书生都成了什么样子?连一柄剑都拿不动,只能拿个扇子在手里摇动了。碰见什么不平之事,只会哀哀求饶。我岳飞的外甥可不能成为这种弱不禁风的书生。会民,闭上嘴巴,用鼻子出气,继续跑。跑着跑着就不累了。”高会民被岳飞一阵教训,不由得脸上发热。再看小岳云像兔子似的跑在自己前面,不禁牙关一咬,继续奋力往前跑。说也奇怪,跑着跑着,高会民感觉自己不累了,可以继续跑下去了。高会民心中暗想,莫非舅舅给自己说的闭嘴呼气乃是内功秘决吗?幸亏岳飞不知道高会民的心思,如果知道,就会很明白地告诉他,这世上没有什么内功秘决,只有持之以恒的体力训练。肌肉疲劳到一定程度,就会忘记疲劳。人的极限就是这样练出来的。跑了大半个时辰之后,岳云指着前面一个极为不显眼的小路说道,“从这条小路走过去,就到奶奶居住的山崖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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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捕蛙的少年******八月秋风渐凉,莽莽苍苍的太行山渐渐披上了一层苍黄。排成人字的大雁由北向南不停飞过。因为担心从山间不停发出的箭矢,大雁比往年飞得更高。也有失群的孤雁一边悲鸣,一边在高天寻找自己的伙伴。当它的目光往下一瞥,就会看见太行山上飘扬的旗帜,山间林立的寨子,以及倒在山道上不动的死者。但孤雁对这些不感兴趣,它依然在高空一边飞翔,一边悲鸣。嗖的一声,一支弓矢又冲天而起。这一箭却射得又疾又急,直接射在了孤雁的身体上。孤雁的身体摇摇晃晃从天空坠落下来。“哇,射中了。应祥,你真厉害。”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说。这少年长得身材单薄,眉清目秀,身上穿着缝有补丁的书生袍子。此时他正伸着大拇指,向一个拿着弓箭的小孩比划。被唤做应祥的小孩被人一夸,略略有些得意,擦了把嘴上的口水,摇着头上的冲天髻说道,“会民哥,别说这些没用的了。快去拾起那只大雁。别被其他人拾跑了。今晚霍叔叔可以补下身子了。”这孩子顶多十岁左右,身形消瘦,脸色苍白,一双眼睛显得特别大,特别亮。从他比会民还要宽出半倍的肩膀,就可以猜出他天生神力。二人一边说话,一边跑向大雁坠落的地方。真被应祥说中了,大雁落下的地方,已经站了几个难民。他们望着中箭而死的大雁,眼里全都冒着绿光。要知道此时的太行山上不知躲藏了多少无家可归的难民。如果难民加入了那家山寨,还好一点,至少能有个依靠。但可怕的就是连山寨都不要的难民。山寨只要青壮年,或者说想要加入山寨的人家,家里至少要有一个可以提动刀枪的青壮才行。如果全是老弱病残,山寨才懒得要。此时的千里太行,可谓一个山峰一个寨,一个寨子一个王。因为金人已经调派汉儿军从燕京中山等地南下,各山寨的气氛也变得紧张起来。他们开始屯积粮草,以备将要到来的战斗。就算有的山寨已经打好主意或降宗泽,或降金人,他们也不会放弃屯积粮草。毕竟想要受到重视,无论是投降哪一边,自己也要有点实力才行啊。因为占山为王者多为相州一带豪杰,乡里乡亲的,不太好意思抢劫。再说相州几遭兵祸,百姓家里早无隔日之粮,抢无可抢。所以为了筹积足够多的粮草,各山寨开始出动大军,在山间捕猎野兽。这下子可是了不得,太行山的野兽再多,也架不住数万义军捕猎,很快山间大型野兽为之一空,连猛虎野狼什么的都不见踪影。估计要么被山寨义军群殴而死,要么逃到其他山上去了。虎为百兽之王,但遇见饿疯了的人群,虎不过就是一盘难整治的菜罢了。在山寨捕猎之前,散居在山间的难民至少还可以靠抓些小兽为生。如今野兽几乎绝迹,那些无山寨可要的难民日子顿时艰苦起来。渐凉的秋风吹在难民破烂的衣服上,让他们提前感觉到冬季的寒冷。但他们依然不肯出山回家。留在山间,至少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。但如果出山,碰见了金狗的汉儿军,那就是一个死。别看金狗的汉儿军多由渤海国以及辽国的汉人组成,对付起中原百姓来,几乎比金狗还要狠。这是历朝历代汉奸军的特性,他们为了博得新主子的青睐,几乎无所不用其极。对这些无家可归也无处可以投奔的难民来说,虽然山间野兽绝迹,但天空南迁的飞鸟却还不少。只要眼睛够尖,每天总能逮到一两只下来歇脚的大雁小雁。应祥抢先几步冲到大雁跟前,弯腰拾起,然后对围在大雁身边的几个难民说道,“大叔大妈,这是我射下来的大雁,应该归我。”会民这时也帮腔道,“是啊。这是我表弟射下来的,可不是无主之物。各位大叔大妈,还是散了吧。我们也急需这只这雁救人。”围在大雁旁边的共有六个难民,其中四个男的,两个女的。四个男的都是老头子,两个女的则是十一二岁的女娃子。他们刚才之所以围着大雁没敢拾,因为大雁身上插着一根铁箭。他们担心这是山寨中人射下来的,如果拾走了,可能会有不测之祸。此时看到竟然是两个小屁孩射下来的,再看小屁孩也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,顿时明白他们也是山中难民。虽然那个梳着冲天髻的小屁孩挂在腰间的弓貌似铁胎,似乎有点来头。但这几个老人早已饿得老眼昏花,顿时也不再客气了。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子白眼一翻,大声说道,“天下掉下来的东西,自然谁先看到归谁的。你们是谁家的孩子,竟然这么蛮横,快把大雁给我老头子。要不然别怪我打屁股。”说完此话,他伸手就来夺应祥手中的大雁。却被应祥伸手一推,顿时跌出几步开外。另外一个老头子没看清状况,从后面一把揪住应祥的冲天髻,准备一把提起这小孩。没想到应祥身材极为灵便,头发刚被揪住,他就身子后仰,一拳击中老头肚子,老头顿时捂着肚子滚倒在地。另外的两个老头看到应祥如此厉害,再也不敢轻举妄动。他们却不知这娃娃天生神力,打架的本领宛如天生,虽然年方九岁,一般的无赖闲汉已不是他的对手。会民在旁边得意地说道,“你们这几个为老不尊的东西,竟然敢来抢我表弟的东西。难道不知道我表弟可是空手打死过一头老虎的吗?”四个老头一听面前的小娃娃如此厉害,抢夺的心思立即消失了,连滚带爬地跑得不见踪影。应祥下手却也不重,两个被打倒的老头跑起路来,速度丝毫不见慢。应祥有点不明白地问道,“会民哥,我怎么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打死过老虎啊?”会民嘿嘿一笑,“我吓唬他们的。要不然还要和他们纠缠不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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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章 大肥羊纲手******渡边赌场外,有两个非常怪异的女人愣愣的站在那里,其中一个怀里抱着宠物猪,气喘吁吁的样子,看起来是赶了许久的路,另一个则完全相反,她一手提着大大的皮箱,脸上未有丝毫疲惫之色,反而非常兴奋,就像中了大奖一般。“纲手大人,几天前咱们不是已经来过这里了吗,为什么还要回来呀?你不怕被讨债的人发现吗?”抱着宠物猪的年轻女子诧异道。她跟随在纲手身边多年,对她的性格在清楚不过了,虽然在赌场里一直输钱,可也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,从来没有过折返回来的先例,为的就是躲避追债的。两天前也不知道是怎么了,突然间兴致勃发,二话不说,只是到银行借了一大笔钱后就往回返,还以为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呢,没想到竟然是急着回之前去过的赌场。还真是应了那句名言,纲手不是在赌场,就一定是在去赌场的路上啊!“静音啊!你跟在我身边这么多年,怎么一点儿长进都不见有呢!仔细看看这里和咱们来那天有什么不同?”纲手提起皮箱抱在胸前,眼睛直勾勾的注视着前方,看着推推搡搡的赌徒们闪出无数金光。“没什么区别啊!不还是赌场吗?只是人多了一点,还有房子拆了一部分,已经成露天赌场了。”静音看了又看,没有察觉到丝毫问题,同时趴在她怀里的宠物猪豚豚也跟着哼哼了两声表示认同。“你们两个蠢材。”纲手伸出食指分别在这一人一兽的脑门上弹了一下,欣喜若狂的大笑道:“这里之所以人多,那是因为出了一个人傻钱多的小屁孩儿,短短几天时间,输的钱已经比我一年输的都多了,还得了个小肥牛的外号,我要去会会他,把他的钱都赢光,这样就可以还债了,你们也不用再跟我过东躲西藏的日子,不是很好吗?”“完了!”静音喃喃自语道。纲手每回进赌场前都是这样说的,可结果呢,这么多年过去了,也没见她赢过一回,这个小肥牛虽然三天之内输了她一年的量,可一辈子输的绝对没有她一辈子输的多,所以她又如何能保证一定能赢呢!看来这回借来的钱又要打水漂了,不过现在可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,还是先考虑考虑如何应对之前在这里认识的债主吧!毕竟他们得到纲手回来的消息后,应该很快就会过来追债了。“瞎想什么呢!你们赶紧进来呀!一会儿好帮我数钱。”听到纲手的呼唤后,陷入沉思的静音抬头一看,发现她竟然早就已经在拥挤的人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,跑到赌场最中央的那个圈子里去了。“也不知道纲手大人何时才能找回自己,别再这样堕落下去了,真希望有个人能来帮帮她呀!”静音唉声叹气的揉捏着宠物猪的脸蛋,自言自语道,“你说是吧,豚豚。”这时,一个醉醺醺的声音从后方传来:“嗨!是静音吗,都这么大了,你在这儿,纲手呢?”静音回头一看,竟然是与纲手齐名的三忍之一,蛤蟆仙人自来也,他身边还带着一个手上正搓着丸子的小鬼头,长着一头与四代火影相同的黄发,样子也有几分相似,不过没有四代帅。“原来是自来也大人,你来的真是时候啊!纲手大人已经进去了,咱们快去找她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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